各类自选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得行业准入的项目;授权专利成果;通过各类评审、验收或鉴定的项目。
国家法定工作日。
科技政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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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如:鉴定证书、鉴定报告、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或者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
(2)基础理论成果:评价证书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或论文、专著发表后被引用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成果评价证书或验收报告等。
(1)科技成果登记表(一份); (2)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一份)。 要求:登记材料规范、完整;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电子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