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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长春市科技局征集科技型企业参加“长春首届国际创客节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长春市科技局社会事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2852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10月29举办以“创业、创新、创客、创投”为主题的“首届长春国际创客节”。长春市科技局积极推荐科研人员和科技型企业参加大赛,请符合参赛要求的创业人员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好这个活动平台,积极参与,为企业发展和开拓奠定基础。现将长春首届国际创客节创业创新大赛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1、报名参赛的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少于2人);
  2、参赛对象需在长春市有创业项目,但尚未进行公司注册的团队;
  3、5年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已在长春市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4、参赛对象需持有详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领域不限,但需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每个团队只能持有一个项目参赛。
  二、赛程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26日
  投递方式:参赛者将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内容齐全,信息真实,数据清楚,不规定模板)统一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sjzgccgjckj@163.com、ccsunxiuru@163.com请参赛者注明姓名+电话+邮箱,保证信息内容完整准确;
  报名联系人:(科技局):孙秀茹 88777271  13756091771
        (人社局): 邓婷婷:13944850203
              赵  贺:18243071536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程分为初审、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大赛评审采取书面评审加项目路演方式进行。
  1、资格初审和海选阶段:2016年10月29日
  评选方式:报名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报名参赛的团队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最终选出20个参赛项目进入复赛阶段。
  2、复赛及辅导阶段:2016年11月01日
  地点:林田远达创客公园
  评选方式: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进行,参赛项目代表进行现场路演,大赛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排名,从创业项目中评选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
  3、能力提升阶段:2016年11月01日
  组织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在复赛结束后参加专项创业培训计划,主要辅导内容为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和现场答辩注意事项等;
  4、决赛阶段:2016年11月05日13:00-17:30
  地点:林田远达创客公园
  评选方式:决赛采用参赛项目代表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大赛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排名评选出获奖项目及名次。
  5、颁奖
  评选方式:决赛结束后,为获奖团队(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评选规则及标准
  (一)评选规则
  决赛阶段安排5位评委进行点评和打分,评委会通过上传资料、现场答辩、提问环节,按照对项目的判断给予客观评分,评分结果现场公布,按照评委的评分高低进行排名,并最终评出获奖参赛者;
  (二)评分标准及计算方式
  参加项目根据商业计划书/路演,实行总分100制;
  标准如下(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10名,奖金共计30万,具体如下:
  特等奖1名,奖励10万元奖金及证书;孵化器100平米办公场地一年使用权投资机构意向签约机会;
  一等奖2名,奖励5万元奖金及证书;孵化器50平米办公场地一年使用权;投资机构意向签约机会;
  二等奖3名,奖励2万元奖金及证书;投资机构意向签约机会;
  三等奖4名,奖励1万元奖金及证书;投资机构意向签约机会。
  参赛奖金将直接拨付至参赛团队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未进行商事登记的获奖的团队需在2016年12月15日前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主体注册,并开通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五、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可相应享受以下支持措施:
  (一)创业担保贷款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团队可向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申请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符合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合伙人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捆绑性”贷款),并按政策享受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将专人对接了解情况,提供贷款办理的绿色通道。
  (二)创业补贴
  所有进入复赛的参赛团队均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政策性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组委会办公室将专人对接了解情况,精准梳理可享受补贴清单等。
  (三)创业导师指导
  所有进入复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的专题创业辅导服务。
  (四)交流对接平台
  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项目,免费获得项目展示、融资对接的机会。
  (五)创业能力提升
  所有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可派一名代表免费参加专项创业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在管理、营销、融资、法律等方面的创业能力。
  (六)入选创业项目库
  进入决赛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选我市创业项目库,并按规定给予资助。
  (七)创业融资支持
  将组织风险投资机构与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专场项目路演和融资对接。
  (八)银行专项授信
  获奖的参赛团队可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六、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2、参赛者须拥有参赛项目合法知识产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替换,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必须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如有效日2日内沟通不上,将视为放弃参赛资格及所晋级名次,评委组将有权评选其他团队参与后续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