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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技厅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60

各市(州)科技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科创委,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附件1)精神,围绕助力经济复苏,积极有序推动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区域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我厅将组织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申请填报。省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于4月10日至4月25日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模板(附件2)。
 
  ——遴选推荐。省科技厅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本省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提出项目建议,于5月20日前填写推荐项目清单并在线提交科技部。
 
  ——汇总审核。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立项支持。省科技厅根据科技部拟立项项目清单,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后续管理。省科技厅受科技部委托负责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
 
  二、具体要求
 
  1.省科技厅将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打通经济循环。主要推荐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题的重点任务,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2.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项。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且内容不涉密。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申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省科技厅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盛安琪0431-8893448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中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