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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试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02 浏览次数:312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吉林省“上云用数赋智”工作方案》精神,推进实施数字技术试点示范工程,拟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试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截止至6月末,各试点单位结合确定的试点目标和内容,开展的主要工作,完成的主要试点内容,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应对当前困难采取的措施等。         

  二、评估范围

  省发改委认定的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试点培育单位。

  三、评价方式

  评价采用自我总结评估、第三方咨询、专家评估论证等形式,请组织试点单位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编制自评估报告,并附不超过15分钟的汇报视频,于7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发改委。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省发改委将根据评估成果择优选择试点工作扎实、试点成效显著、示范作用强的成果,向全省推介,同时推荐纳入有关专项申报指南。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