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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积极谋划组建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

来源: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3358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结构调整、创新转型的部署要求,市工信局高度重视、扎实落实,围绕加快“吉林一号”卫星遥感数据的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发展进程,在广泛调研、组织交流对接的基础上,立足我市科技优势、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积极谋划组建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起草了《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章程(草案)》,并于  11月24日,召开组建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推进工作会议。会上,市工信局魏长平副局长通报了我市推进“吉林一号”卫星遥感数据商业化应用情况以及将航天信息产业发展纳入《长春市“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并与驻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共同探讨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的组建工作。

  市工信局起草的《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章程(草案)》,共有11条内容,初步提出:联盟名称暂定为“长春航天信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盟成员由本市光电信息骨干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联盟定位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自发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围绕航天信息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专长互补,提高整体创新能力,加强交流互动、信息共享、技术积累、技术转移,实现成果转化、推动产品创新、加快产业化步伐。同时,《章程》还提出了联盟成员资格、成员权利、成员义务、活动经费和设立秘书处及职责等内容。

  会议对《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章程(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围绕联盟名称、成员定位、主要任务、权利义务、运行机制、成立时间等内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认为:联盟名称可更具体化,如“卫星应用遥感数据产业创新联盟”;组织结构可由理事长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及若干专业委员会构成(初步确定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为理事长单位),成员单位可跨区域和产业界限;建立联盟信息沟通联络机制,为成员单位提供资源共享服务。

  会议决定,由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长春航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章程》,提出联盟成立大会工作方案,并拟于12月中上旬召开联盟筹备工作会议对《章程》和《方案》做进一步的审议和确定。

  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中云数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云耕集团、长春领峰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恒通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艾赛德科技有限公司、长春煋鸟光电子有限公司、吉林易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